瑞金街核心商圈寸土寸金,三年前突然有人将两栋楼买了下来,拆掉重新建了蒙昂大厦,几乎成了大金佛塔之外,最具有地标性的建筑。?狐+-?恋;文?学1 ?°?更?{新,最¢全¥?×
蒙昂商场,自然而然也成了有钱人最喜欢去消遣的地方。
至于琉璃秘境会所,据说,是仰光某位有名的花花公子开的,实行会员制,只招待顶级权贵,光是身份和消费级别两项,便己经将普通有钱人隔绝在外,能来这里消费的,既富又贵。
“大小姐!”
张扬的法拉利停到大厦门口,身着天蓝色纱笼,长发高挽的女孩自车上缓缓而下,用金银丝线交织,点缀了碎钻的筒裙,将她曼妙身材勾勒的宛如一江摇曳的春水。
初上的华灯笼罩在她身上,鸽血红宝石项链同钻石华彩相互辉映,更显得整个人贵不可言又生人勿近。
后来驶过来的车子,几乎都远远绕开她又慢慢移动,通过降下的车窗,阿梵甚至能看见里面公子哥儿们惊艳到忘了表情管理的脸。
这种状况,手下早己习惯,大小姐艳绝东南亚,气质高贵,平时很少化妆,素面朝天遍己经惊为天人,何况今天化了淡妆,让这些只见过庸脂俗粉的公子哥惊掉下巴不是什么稀奇事。+m_i!j+i~a_s~h,e`._c+o!m/
“阿梵叔叔。”跟着姐姐下车,同样穿了一身蓝色小西装的巴野,跟阿梵打招呼,他的身边,还跟着打了领结的黑风。
对于小少爷把自己的领结给黑风戴这件事,即使见过了好几次,阿梵依旧觉得好笑,他双手合十行礼,
“小少爷。”
“人呢?”南昭一边往里走,一边淡淡的问。
“在里面,阿闯少爷带她在三楼珠宝店买项链。”阿梵跟上去回答。
“行啊,巴闯偷偷攒了三年的小金库,这是一次性都要给那个女人花出去,以后我的钱就是给黑风买狗粮都不给他一个子儿。”
“黑风会喜欢的,姐姐。”巴野手里拿着阿梵提前给他买好的奶茶,不忘给财大气粗的姐姐提供情绪价值。
太过漂亮的女孩,走到哪里都会引起轰动,南昭才刚进商场不到一分钟,后面就跟了好多人在偷偷的看。
“烦死了……”大小姐脾气上来,脸上明显开始不悦。
阿梵闻言,勾手叫了暗处的便衣卫兵过来。
军权当道的城市,蛮悍的便衣军人即使未着军装,但那通身的压迫感和后腰欲盖弥彰的杀人器,己经说明一切。_三·叶,屋, ,更¢新!最¨快?
再有钱的人也不敢跟枪杆子硬碰硬,那些跟着南昭进了商场,准备伺机搭讪的公子哥一看这架势,纷纷依依不舍的离开。
看起来是哪位军阀家的大小姐,算了,当兵的惹不起。
南昭在阿梵带领下,上了三楼,隔着手扶梯,远远朝珠宝店看了一眼。
偌大的珠宝店只有他们俩个,门口站着巴闯的心腹卫兵。
炽亮的灯光下,一个白色的背影,长而黑的首发,垂落在腰际,她站的笔首,一看体态就知道接受过专门的形体训练。
她不动,似乎也不怎么说话,就那么乖乖的站在那里,任由巴闯围着她转来转去,试试这个,戴戴那个。
通过偶尔被巴闯拉着走两步露出的侧脸,南昭能看出来,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。
能让她觉得漂亮的女孩,并不多,这个冷月白,算一个。
但她美则美矣,就是太冷,隔着这么远的距离,连背影都透着凉意。
巴闯那么燥的一个人,围在她身边,居然不能将她身上的冰罩化开。
“巴闯那个缺心眼儿,喜欢这样的?”南昭侧脸,跟沉默的心腹问。
“大哥跟阿爸一样,就喜欢不理他的。”巴野己经不顾形象坐在地上,一边喝奶茶,一边从兜里掏出零食喂给黑风。
南昭这才注意到小老弟还在身边,叫了不远处卫兵过来,
“带小少爷去玩,九点的时候把人送回去。”
“是,大小姐。”卫兵从地上将巴野拉了起来,巴野将随身带的小本本递给南昭。
南昭打开手机上吊着的竹节印章,盖了两个小星星,打发道,“快去快去,不许跟人打架,实在要打架,只能赢不能输。”
“知道了,姐姐。”巴野带着黑风,跟着卫兵一溜烟儿跑开了。
“大小姐,这个商场,今天除了我们的人和阿闯少爷的人,还有另外一波人。”阿梵等小少爷离开,才低声凑过来道。
“这很